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为推动辖区“互联网”+医保服务,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应用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函〔2021〕109号)、《关于坚决完成电子凭证激活年度任务的函》(闽医保函〔2020〕39号)及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的函》(榕医保监测函〔2020〕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应用扩面工作。经报请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2021年12月20日前实现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60%以上,同时完成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的接入改造,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
二、工作举措
(一)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工作纳入对“两定”机构的考核。对“两定”机构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知识培训,要求“两定”机构的所有医师、药师、护士、收费员等相关医药从业人员,必须做到100%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将医保电子凭证在“两定”机构的推广和应用纳入定点机构考核,设置合理的奖惩措施。(责任单位:鼓楼医保局)
(二)紧抓医保-医院新接口的升级改造,确保电子凭证结算顺畅稳定。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的全流程就医,推动基卫系统对医保电子凭证的支持,完善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认证功能。(责任单位:鼓楼医保局、区卫健局)
(三)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场景建设。持续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医师、药师、收费员等相关医药从业人员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登陆医保新接口;线下办事服务窗口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参保人办事凭证;线上公共服务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信息的查询、缴费、办事。(责任单位:鼓楼医保局)
(四)动员基层人员深入社区帮助居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区直各部门、各街镇要充分运用本单位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政务APP、微信群等平台,采取信息推送、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帮助辖区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同时,可结合居民新冠疫苗接种、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引导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镇)
(五)机关单位带头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电子凭证进行日常的就医购药。区教育局要安排部署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充分利用学生在家庭中的关系属性,引导学生亲属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区直机关党工委、教育局)
(六)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提升推广力度。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引导前往办事的市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责任单位:鼓楼医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七)在医保服务大厅实行先激活再办理的临时工作制度。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业务。在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前,在医保办事服务大厅中实行先激活电子凭证再办理业务的临时工作制度。(责任单位:鼓楼医保局)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镇、区直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相关工作,确保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任务。
(二)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定期督查机制,每周通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应用情况。鼓楼医保局要指派专人负责,实时跟踪进度,加强督促指导,对任务完成滞后的街镇、部门适时提请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进行通报问责。
附件:微信、支付宝激活流程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