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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2022-11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房管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建设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审计局:   《鼓楼区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   鼓楼区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21〕107号)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居民对安全出行的需求,提升住宅小区生活品质,根据区委、区政府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在《鼓楼区2021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形成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对原有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应在尊重原有规划现状的基础上,尊重各梯位业主利益和个性化需求,并充分考虑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方便居民出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应当遵循“业主自愿、社区主导、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按需分批次进行增设。   鼓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电梯设备集中带量采购,同一小区的电梯设备型号、安防系统等优先选择型号一致的设备,以保障电梯的安全性能、品质及整体风格协调。由业主依法对同意集中采购进行表决、提出申请,由带量采购实施单位汇总需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规定从市级既有住宅增设(更新)电梯集中带量采购供应商品牌目录中组织实施采购,通过带量议价、签订框架协议等方式,从源头保障增设电梯安全质量及品质,降低电梯设备价格。   二、补贴办法   (一)补贴适用范围   鼓楼辖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房屋产权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适用本方案。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拆迁安置房和商品住宅等按房屋建筑占地方式进行土地分割登记的,结合该项目用地批准红线进行综合考虑。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征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方案。   (二)申请补贴时限要求?   申请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该电梯应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检验合格证并登记投入使用(以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为准),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提出补贴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补贴标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检测合格后,按照项目总造价(以工程总造价正式发票为凭据)的三分之一,每台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 1:1比例分担。   (四)补贴发放顺序   补贴发放顺序按区财政局完成审核的时间顺序发放,当年区财政预算用完即停止发放。对超出预算但符合补贴条件的,列入以后年度预算按顺序予以补贴。市级补贴资金待拨付到位后,再支付给申请人。   三、补贴流程   1.申请人将《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业主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业主征求意见签名、增设电梯审查备案意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明、工程总造价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提交给所在社区,由属地街镇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审核。   2.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3)交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财政局审核。   3.审核合格并经小区内公示(详见附件4)10天无异议后,由属地街镇负责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出资者。   四、职责分工   区房管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审核工作,配合各街镇完成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工作的调查摸底,指导各街镇明确增设电梯补贴年度计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街镇、社区、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日常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属地街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消防备案、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按照法律法规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要求,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把好电梯增设质量关,严防施工中“山寨梯”“拼装梯”“翻新梯”等非法设备流入。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年度资金预算,落实增设电梯补助资金;负责向市级财政申请配套资金。   区城管局:配合属地街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并对未批先建、未按审查要求建设等行为,责令其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以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其限期拆除。   区审计局:负责将增设电梯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各街镇:负责收集统计辖区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补贴计划,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组织业主筹集资金;负责收集、初审并向区房管局报送《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文件资料;负责补贴资金申请结果公示及拨付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附件:1.鼓楼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 ? ? ?2.业主授权委托书   ? ? ? ?3.鼓楼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 ? ? ?4.关于拨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公示   ?

        • 25

          2022-10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   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福州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榕委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有力推动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围绕知识产权强区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建设,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进一步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深化发展,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示范县建设重点思路   (一)以“知创福建”为重要载体,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新高地”   加大对“知创福建”平台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平台运营功能,以平台集聚各方优质服务资源,发挥闽台及侨乡优势,鼓励两岸交流,吸引更多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服务品牌落户鼓楼,打造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推动平台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之间搭建更加便利的合作渠道。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在辖区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平台工作站,使平台服务辐射相关园区企业。强化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水平和服务对接,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政策及操作咨询渠道。持续引进优质评估机构,推进质押融资工作,探索建立价值评估体系,推动辖区高价值专利价值评估、转移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引进知识产权及产业技术专家,助力龙头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加强鼓楼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二)加强协同保护和综合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强化省、市、区三级联动,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法院、检察院、鼓楼公安分局、街镇、园区、“知创福建”平台、服务机构、企业联盟等纳入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重要主体,强化主体间业务培训与合作交流,提升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等作用,持续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探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法院、检察院更多协作衔接点,丰富战略框架协议内容,强化行政和司法保护协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与知识产权法庭诉前和解、诉中调解等相结合,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引导不同行业龙头企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推动企业强强联合,提升行业竞争力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先进经验,以“知创福建”平台“串联”服务机构,引导辖区服务机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或协会。整合从知识产权创造、运营、评估到维权等方面的优势机构或团队,形成专业化组团,走品牌化组团式发展道路,对外输出优秀服务品牌及专业团队,优先发展涉外、诉讼、分析导航等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搭建从业者与创新主体间的“桥梁”,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联盟集群优势,依托“知创福建”线上线下“双平台”强大服务能力,对接辖区各类中小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调研,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产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发展建议,建立政府、平台与联盟成员之间的纽带。通过举办论坛、专题讲座、沙龙等活动,提高服务机构专业水平和高附加值服务供给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提升联盟成员整体竞争力,有效为鼓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服务支撑。   (四)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   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媒介主体作用,引导辖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宣传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意识,通过充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知识产权运用活动,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激励创新作用,激励引导企业开展传统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方式。依托“知创福建”平台,联合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代理机构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龙头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专利,鼓励其实施免费或低成本专利开放许可,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6月,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新高地”,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新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在主导优势产业中形成一批核心、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将我区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社会氛围浓厚、保护措施有力的新型知识产权强区。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示范期间,年平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超0.2%。   2.知识产权数量稳步提升、质量全面提高。示范期间,专利授权量持续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总量比例逐步提高,年专利授权量超3500件,授权专利中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数量占全区专利授权量比例超75%;授权3件以上专利企业数量年均超150家;年均向外国申请专利数量或PCT国际申请数量超50件;商标申请数量年均超10000件;至2025年6月底,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5件。储备一批有效推动企业发展、辐射行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3.知识产权政策高质量导向突出。认真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质量专项督导的通知》(榕知〔2018〕76号)等文件要求,突出高质量导向,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制定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政策,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激励水平和惠及面。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至2025年6月底,全区拥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或等同)企业称号企业数量分别达7家、20家、60家。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数量达37家。示范期间,年均专利质押贷款额度达1亿元;年均专利保险投保专利数量达60件。结合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推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交叉许可、质押、保险、拍卖、作价入股等转移转化活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等相关机构职能。加大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工作力度,引导辖区更多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面向市场、社会公众、中小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及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提供免费的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高代理水平与质量,提供更多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根据机构性质、资源优势、服务能力等,提供低成本的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丰富与“知创福建”平台合作事项,研究在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平台工作站,提升园区服务创新企业能力。引导辖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或协会,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积极引导辖区企业、服务机构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引导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专利导航、预警等综合性服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6.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理念不断提升。示范期间,依托“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涉及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6次以上,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关教育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年,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营造浓厚创新氛围。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7.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省、市、区知识产权部门三级联动,强化与区法院、检察院、鼓楼公安分局及各街镇的协同保护。通过签署完善框架协议、搭建协作机制、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种形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形式,充分发挥相关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大效能,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加强辖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开展“蓝天”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创造行为,营造以创新为目的的良好知识产权创造氛围。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行动,加强对商标领域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专利纠纷处置水平,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实现快捷高效处置。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全区无群体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发生。   四、重点工作   (一)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突出高质量导向   立足鼓楼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等文件要求,突出高质量导向,制定更加适应新形势的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以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辖区企业加大高价值专利研发,做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发挥高价值专利核心引擎作用。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贯标、质押、保险等高附加值知识产权工作,引导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试点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以自主创新引领发展,充实区域发展后备力量。   (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打造良好政策环境和营造浓厚创新氛围,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意识,落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内部建立专业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及时跟踪国内外专利技术动态,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预警相关工作,明确发展方向。加大对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知识产权支持和引导,发挥知识产权集聚效应,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政府专项资金重点向有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努力培育更多拥有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三)深化专利导航产业赋能,促进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重要领域实施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围绕核心专利、专利组合及专利产品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企业发展、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重要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引导专利密集型企业在“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进行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鼓励辅导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专利奖,推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四)建立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媒介主体作用,引导辖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重点推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高价值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意识,通过充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拍卖等知识产权运用活动,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依托“知创福建”平台,联合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代理机构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我区企业通过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和交叉许可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龙头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专利,鼓励其实施免费或低成本专利开放许可,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创新信贷产品,推广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新型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知创福建”落户鼓楼优势,研究在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平台工作站,提升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力。推动“知创福建”平台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合作渠道,发挥平台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辐射作用,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机构建设,并逐步发挥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等机构职能。合理配备各街镇、园区知识产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对街镇、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与街镇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深化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严标准保护工作。开展干部知识产权学习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引导更多科技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部门,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申报省知识产权专员。大力发展高水平的专门化服务机构,引导辖区服务机构加强专利代理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培育,鼓励港澳台胞来榕参加专利代理师考试并服务鼓楼企业。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推动服务质量和整体竞争力提升,面向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转让、托管、投融资、专利信息分析与战略制定、专利预警分析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服务。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   (六)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宣传培训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大力宣传锐意创新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宣传覆盖面。加强知识产权文件传播载体建设,打造普法基地、品牌展示厅、专利展示厅等知识产权宣传展示实体空间。开展分众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因人因企开展差异化宣传培训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和公民道德修养融合共生、相互促进,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七)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健全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社会共治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对接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打击震慑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依托鼓楼区知识产权法庭,推进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及时公布更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则。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鼓励相关企业、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建立自我保护的工作机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成员的鼓楼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街镇、园区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制定实施落实本《方案》的年度推进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示范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沟通协作,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方案相关工作要求。   (二)加大经费投入   强化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并根据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情况稳步提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宣传、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各街镇、园区根据财力情况落实相应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区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情况作为各街道、园区、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 ? 2.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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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楼区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关于鼓楼区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五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   关于鼓楼区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五条措施   为加快融入东南会展高地建设,充分发挥会展业集聚产业上下游头部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文体旅商融合发展,推动我区会展业特别是高端精品会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引进高水平专业展览   充分发挥会展业集聚上下游头部企业的资源优势,利用我区酒店、古厝等载体资源,积极谋划引培一批专业市场化贸易类和消费类展览项目,按照展览面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集聚国内外高端展会   聚焦我区7条重点产业链,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培育一批与我区产业链契合度高、标识度强的本土品牌展会,给予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三年累计不超过90万元。   三、推动文体旅商融合发展   鼓励我区旅行社转型发展,积极承接省、市重点展会业务,鼓励引导我区星级及非星级酒店参与会议型酒店等级评定。探讨成立会展联盟,整合会展企业、大型旅行社、中高端酒店、古厝院落等资源,推动文体旅商融合发展。对于入住3A级以上会议型酒店的,给予相应扶持,给予国际性会议一次性扶持资金不超过15万元。   四、培育会展龙头企业   支持我区国有、民营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做大做优做活会展经济,争取培育1-2家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会展龙头企业,按照企业业务拓展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五、构建多元发展格局   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会展行业统计、信息咨询、招展引会、办展办会等服务,积极整合商务、文体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市场主体数据信息,构建涵盖会议展览和配套服务业的统计制度,构建多方参与、多元治理的行业发展格局。   ?   附件:《关于鼓楼区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的五条措施》实施细则   ?

        • 05

          2022-07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整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点题整治”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及省、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点题整治”工作要求,针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选题,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以巩固2021年“点题整治”工作成果为基础,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整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省教育厅与省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制定《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附件1)。开展专项行动是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具体举措,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要立足职能,依法依规积极作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治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对象   全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各地可参照执行。   三、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四、整治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摸底排查。各市场监管所要聚焦暑期、开学季等重点时段,围绕整治重点问题,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摸底排查,力求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疏堵结合,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   二是重点强化校外培训广告管控。严格落实“双减”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福州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监广〔2022〕61号)工作部署,依托已建立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   三是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着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是紧盯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价格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校外培训收费投诉举报,严肃打击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营销行为。一经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是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引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坚决打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7月上旬)   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巡查整治。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规范整治,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渠道,依托12315平台,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线索的流转、处置、反馈机制,对上级下发和同级抄告的本辖区内整治对象的问题线索要主动认领,所有举报投诉事项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处理,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中下旬至8月)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上下协同,系统发力,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落实《工作方案》和本通知工作要求,依法针对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收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相关治理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和点评。各单位要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   区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工作业务指导,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上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适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有序推进。各市场监管所要对去年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尤其是认真自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处置情况,坚决杜绝“以调代罚”“简单应付”等情况。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依法行政,规范引导。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足职能,尽责履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过程中,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以疏为主,查处为辅,避免执法简单、粗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全力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条线沟通协作,发挥各条线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共享监管信息,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官方公众号、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查处典型案例,向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提醒告诫书,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舆情的预警和研判,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建立台账,按时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在整治期间要加强工作情况报送,填报《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进展表》(附件2),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台账(包括线索来源、投诉举报内容、办理部门、办理结果等,附件3)、《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情况摸底排查表》(附件4)。整治期间,对各相关台账表格实行周报制度,各市场监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不得虚报、瞒报,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通过OA报送区局企监科。   ? 附件:1.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闽教监管〔2022〕4号)   ? ? 2.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进展表   ? ? 3.校外培训机构“点题整治”线索台账   ? ? 4.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情况摸底排查表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 24

          2022-05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 及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市场监管所,检查大队:?   现将《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5月24日?   ?   ?   ?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和区局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监管能力,保障质量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持续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促药店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药店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工作,督促药店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营业场所消杀等工作。?   2、做好“四类药品”监测预警。监督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顾客信息登记和报告。各单位要及时审核上传信息,充分发挥平台数据收集及监测作用,市局将积极推动信息回流,实现信息共享,促进精准防控,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3、扎实开展新冠疫苗质量监管。把疫苗监管工作列入2022年福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围绕疫苗储存及运输冷链、可追溯,不合格疫苗处置等内容开展疫苗流通使用全覆盖检查。监督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持续合规开展疫苗配送、使用,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4、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特别要对承担防疫物资储备的经营企业和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机构加强监管。重点关注体外诊断试剂储存和冷链运输管理,网络销售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相关产品。同时配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加强对开展出口业务的疫情防控企业监督检查。??   二、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日常监管?   1、药品流通环节:要重点围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进货渠道开展检查,打击非法渠道进货等行为,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等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使用环节检查,检查使用药品来源渠道、药品质量情况、药品的储存管理情况以及使用药品的去向等内容。推进药品(疫苗)追溯管理,督促相关企业持续完善药品(疫苗)追溯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局部署,继续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药品的追溯工作。辖区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对经营胰岛素的药品零售企业至少检查1次;对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检查不少于33%。今年要完成对辖区内近三年未进行检查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监管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全面铺开。各辖区所要在6月底前完成试点医疗机构检查验收,对达标医疗机构完成检查后,制作检查验收表,由试点医疗机构确认检查结论后留档。各所要通过检查验收,筛查出试点示范单位。试点检查验收完成后,县(市)区局应于6月30日前,将验收表交由药安科。积极做好疫苗监管及检查相关文件的运行记录,配合做好疫苗NPA最终评估准备以及2022年度药品(疫苗)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工作。?   2、化妆品流通环节:要重点加强较大规模商超、美容美发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监管;加强特殊化妆品、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进口化妆品质量监管。加大儿童化妆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一方面要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福州市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强化底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整治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持续推广“自己管、网上查”监管模式。另一方面根据《福州市“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探索建立监管部门管什么,监管对象做什么的“自己管、网上查”监管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3、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各辖区所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后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榕市场监管械〔2015〕453号)和《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相关要求,在第二类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并在6月30日和10月31日向药品科上报新开办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完成情况表。?   三、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围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核心目标,一方面,按照省市局有关药品流通环节和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围绕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一步加强药品、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化妆品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以深入开展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集采中选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用内窥镜等“医用成像器械”类别医疗设备、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敷贴类等医疗器械等为重点产品,以既往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为重点,以网络销售为重点环节,结合经营使用非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医疗器械“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的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切实规范容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行为。同时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无证产品以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经营使用和网络销售环节重点查处经营使用假药、劣药、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货值金额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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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5

          关于《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前,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鼓楼区政府印发了《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鼓楼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根据通知要求,入选示范县须进一步优化完善示范工作方案、突出地方特色、明确任务分工,自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由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并要求将示范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5个部分,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建设思路、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方案》结合鼓楼实际,强调高质量发展,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着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区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   (二)建设思路。主要涵盖4部分内容,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同与综合保护、服务业集聚、转移转化等方面提出“新-大-集-转”建设思路,分别是:以“知创福建”为重要载体,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新高地”; 加强协同保护和综合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   (三)工作目标。分为1个总体目标、7个具体目标。   1.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6月,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将我区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社会氛围浓厚、保护措施有力的新型知识产权强区。   2.具体目标明确:制定符合新经济发展形势、凸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的知识产权扶持奖励政策。示范期间,年平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0.2%以上;年专利授权量3500件以上,授权专利中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数量占全区专利授权量比例75%以上;授权3件以上专利企业数量年均达150家以上;年均向外国申请专利数量或PCT国际申请数量50件以上;商标申请数量年均达10000件以上;年均专利质押贷款额度达10000万元;年均专利保险投保专利数量达60件;开展涉及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6次以上,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关教育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年。至2025年6月底,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5件;全区拥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或等同)企业称号企业数量分别达7家、20家、60家。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数量达37家。在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区设立“知创福建”平台工作站,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或协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确保全区无群体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发生。   (四)重点工作。涵盖7个方面,对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   一是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突出高质量导向。强调突出高质量导向,制定更加适应新形势的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以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辖区企业加大高价值专利研发,做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发挥高价值专利核心引擎作用。   二是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调通过政策激励、财政资金导向、引导企业规范管理等举措,强化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意识,落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三是深化专利导航产业赋能,促进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发展。强调实施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引导专利密集型企业在“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进行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鼓励辅导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专利奖,推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四是建立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强调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媒介主体作用,开展专利转让、许可、质押、作价入股等转移转化活动,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调发挥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等机构职能。依托“知创福建”平台,在园区搭建工作站,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或协会,完善知识产权机构和人员配置,构建高效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六是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强调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为契机,创新宣传培训方式、在全社会各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和公民道德修养融合共生、相互促进,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七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健全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调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五)保障措施。包含3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鼓楼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示范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强调做好知识产权财政支出保障工作,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根据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情况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强调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情况作为各街道、园区、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三、重点工作及鼓楼特色   重点工作共7个方面,紧扣我区实际、特色、优势和不足,突出“固强补弱”目的,具有针对性,注重可操作性。   一是强调突出高质量导向,制定更加适应新形势的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鼓励引导鼓楼区企业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大高价值专利研发、开展转移转化和保护投入,做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引导创新主体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是围绕鼓楼区科技型企业集聚优势,强化和落实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打造鼓楼经济社会发展强引擎。   三是深化专利导航产业赋能,强调实施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促进鼓楼区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发展,推进高价值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四是强调发挥鼓楼区现有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作用,开展专利转让、许可、质押、作价入股等转移转化活动,建立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五是发挥“知创福建”平台这一唯一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落地鼓楼优势,引入更加优质、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挥平台“一站式”服务模式作用,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六是结合鼓楼“首善之区”“知识产权强区”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等发展定位,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七是依托鼓楼区知识产权法庭、福州法务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等优势,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互补,成立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和服务业联盟,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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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我区人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人社建设,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简要介绍《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径并制定总体目标:到2025年,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力量更加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显着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着改善。   (二)重点任务   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4个部分提出具体举措,为“八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作出了全面的法治保障系统安排。   三、组织实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推行以案释法等三个方面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