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深入推进我省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以下简称《国家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行动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6部分,对照《国家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以及强化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具体包括: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我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加快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从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坚持并完善价格支持政策、密切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为深入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主要是围绕持续推进电价改革、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第四部分为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主要是提出推进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清理规范公用事业服务收费、落实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第五部分为创新完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围绕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出实施绿色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第六部分为推进价格改革的组织保障。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落实,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坚持依法治价,加强能力建设,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成本监审,加强价格成本调查,深化价格认定工作,推进价格改革要切实兜住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