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福建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闽政办〔2019〕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消费扶贫的总体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我省对照国家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对消费扶贫的思路、机制、政策作了认真研究,进一步拓展和细化相应的措施,形成了我省《实施方案》。
二、重点任务及特点
我省《实施方案》共提出六个方面19项主要工作。一是动员全社会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重点是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等。二是加强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重点是深化东西部产品购销协作、拓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内涵等。三是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重点是培育参与消费扶贫的流通示范企业、深化电商扶贫营销、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贫困地区流通服务体系等。四是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是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等。五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经营主体服务能力、做好乡村规划设计、加强乡村休闲旅游宣传推介等。六是保障措施,重点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利益机制、加大激励力度、强化督促落实等。
《实施方案》在重点任务上,更加突出具有我省特色的、细化后的具体实施举措。一是量化工作目标。尽可能提出各项重点工作的数字指标,明确年度具体任务。二是细化具体举措。对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具体化,体现可操作、可落地的要求。三是实化“扶贫”要求。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围绕消费扶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支持举措,而不是全省性(所有地区)的一般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