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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2-16 16:04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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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镇)统计站,局各科室:

             根据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鼓楼区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鼓楼区统计局

        2017年2月13日

         

        鼓楼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认真做好第七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扣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为顺利实施“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形成知晓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推进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目标,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服务群众、提升实效。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统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设定和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大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着力做好公众统计服务,提高统计普法教育实效性和满意率。

            --坚持以用促学,普治并举。坚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统有机结合,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观念。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特点和统计工作新形势,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统计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把抓好日常统计普法教育与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坚持规范发展、全面覆盖。完善统计法律制度,促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各领域、各层次的覆盖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

            重要论述和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坚定法治理念、巩固法治自觉,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法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指示批示精神引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统计改革,不断提升政府统计法治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了解民商法、经济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使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根弦,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是统计工作根本大法,统计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是统计工作基本规范。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深刻理解、系统掌握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支持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健全统计法律规范,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强化统计法治保障。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宣法讲法、执法护法的先进,结合具体工作岗位,认真学习宣传人事、财务、政府采购、保密、公文、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管理统计系统人、财、物、数,打造廉洁高效法治机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对典型案件一经查实,无论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坚决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严格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推进统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真实统计光荣、统计弄虚作假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统计“七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重点是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中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调查户。

            (一)着力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法律、尊崇法律,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创造有利条件。

            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不出假数纳入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统计法纳入党校的必修课和中心组(党组)学习必学内容。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统计党纪政纪和依法行政理论,充分认识统计上弄虚作假危害性和主要表现,熟练掌握防范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法律法规条文和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始终将统计法“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切实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工作;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责一致、权依法行的观念。

            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将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并建立考核机制。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统计干部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定期组织统计法治讲座、统计法治论坛、统计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域网、干部在线学习网等资源,建设网络学法课堂,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加强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保证普法学习活动达到既定目标。

            三是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继续做好对街道(镇)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培训。

            四是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执法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新能力,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更好地支持配合统计工作。要把统计法的主要内容纳入统计调查制度中,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过程中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的培养。

            要紧密围绕各项普查,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持久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等载体,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持续完善和推行统计法律告知书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统计资料的种类、时间、方式以及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积极开展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重要时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12月上旬,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和现代传媒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平台,办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治宣传园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手段,通过开设微博微信、在线学习、利用“互联网+”开展有奖普法竞赛或测试活动等方式,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

            四、组织实施

            我区统计“七五”普法教育从2016年开始,2020年结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深入宣传发动,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区统计局成立全区统计“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统计“七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2、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省、市统计局有关普法工作安排,通过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全面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同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广泛发动媒体,通过宣传栏、报纸、网络等媒介,为“七五”普法启动做好宣传造势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19年。主要任务是:

            1、推进统计普法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不断完善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主要内容为:继续检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操作程序等。

            2、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计划。要根据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宣传教育内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3、着力推进重点对象统计普法。针对领导干部普法,主要通过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参加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针对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通过发放资料、网络学习等形式加强自学,并采取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开展统计系统内部自查自纠,整改与各项法律法规有悖的行政行为,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普法的社会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学习交流。针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普法,主要采取发送学习材料,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年报会议、统计从业网上继续教育等学习宣传统计法;围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着力加强对法人单位统计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培训,并通过统计执法的过程宣传贯彻统计法;“七五”普法期间,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针对社会公众学法用法,主要通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并结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4、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1)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统计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借助经普、人普、农普等大型普查工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和统计法家喻户晓。(3)广泛利用大众对新兴媒体的关注度,通过新传媒的有效运用,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新的台阶。(4)要坚持普治并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以此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中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加深理解度和贯彻度。

            5、完善和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是实行统计普法形势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普法阶段性工作分析与交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深化普法效果。

            二是推行统计普法联系制度。及时了解统计普法信息,加强普法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普法经验,切实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有效。

            三是落实统计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要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年底将通报一批统计违法案件。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区统计局于2020年根据市统计局制定印发的考核验收办法,并针对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准备好统计“七五”普法相关档案材料,

        认真做好对统计“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实施统计“七五”普法教育规划作为“十三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统计“七五”普法教育的投入,将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对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进行。

            (四)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的要求。要积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支持,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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