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要求,坚持 “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强监督为保障,提升素质为关键,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建设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执法机关,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我局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1.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市场所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中,每年至少召开2次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细化分工,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2.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我局机关设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和10个基层管理所均设有2-3名兼职法制员,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本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招投标合同等工作,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3.推进执法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专项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建立执法办案微信群,分享各类法制交流信息,使执法人员接触了解各类案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
4.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印制分发宣传资料、户外LED 电子显示屏宣传、楼宇广告,利用12315维权服务网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托行政服务窗口,通过咨询接待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强化工作举措,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公布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对相关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率先推行市场监管系统“证照联办”新模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7个“企业开办一件事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窗口、一次表格、一趟办结”。
3.规范市场主体监管。建立鼓楼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制度,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联合惩戒,实现跨部门抽查信息共享,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加大信用约束力度,使违法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4.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超市等经营场所市场巡查,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根据全国、省、市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区《关于进一步开展涉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专项打击行动,以农贸市场、酒楼饭馆、网络餐饮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线索摸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联合双打”行动。
5.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我局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取以案释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益。
(三)健全制度约束,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流程,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2.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从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核审与审查、告知、决定等严格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统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参照总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重新拟定了与新处罚程序相配套的处罚文书,制作处罚文书适用指南,推广全局规范使用。邀请我局法律顾问举行专题讲座,深入讲解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分类及规格,进一步规范证据收集行为。
3.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未出现无证人员执法办案情况。
4.落实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制度。严格落实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制度,明确集体讨论的范围,共同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严格把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案件核审、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等制度;建立并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5.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及时履行行政复议答复义务;及时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及时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积极履行应诉职责。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及时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和司法建议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
6.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根据区政府及市局执法监督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及评查结果进行整改。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提升自身法治化水平,确保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纳入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执法办案系统进行管理。
7.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件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落实《鼓楼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食品药品领域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报咨询。同时,将办结的案件录入或推送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办结检察建议书。三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政务(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还有许多改进的空间,主要包括:
1.执法队伍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涵盖工商、食药、质监、知识产权、物价等各个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2.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在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
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基础,及时分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暴露出的执法普遍性问题,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工作建设,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以法治来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1.全面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
2.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为依据,衔接市局权责清单,更新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常态化机制,确保权责清单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在职权法定、权责明晰的基础上,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3.贯彻落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相关规定,严格复议、诉讼案件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大与上级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力度,不断提升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科室、市场所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形成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等主办的普法宣传活动。
5.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利用关键时间、重要节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宣传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6.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对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加强教育,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法制培训等方面作用,促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