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函》《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区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具体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7月20日
二、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时间
2021年6月10日
三、排查人员组成
由鼓楼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排查单位
全区18家养老机构(含照料中心及家园)。
五、工作目标
根据《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鼓安委〔2021〕7号文件要求,检查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翻阅材料,了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职责、四个能力建设、消防档案管理、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等,对照检查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六、工作任务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我局以养老院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市、区“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养老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养老机构要在 2021 年 5月18日和6月18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区民政局,2021年7月23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吴雪枚;联系电话:87539124)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民政局将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养老机构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各养老机构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我区2021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抄送组织、监察等部门,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6日